本文作者:访客

村民房屋被拆,过了14年未安置,村民索要1.4万过渡费被逮捕

访客 2025-06-23 16:01:33 73201
村民房屋被拆,过了14年未安置,村民索要1.4万过渡费被逮捕摘要: 说起来这事儿,任谁听了都得叹口气。河南襄城的林印水一家,守着一纸拆迁协议盼了十四年,没盼来新房钥匙,倒等来了丈夫涉嫌“寻...

说起来这事儿,任谁听了都得叹口气。河南襄城的林印水一家,守着一纸拆迁协议盼了十四年,没盼来新房钥匙,倒等来了丈夫涉嫌“寻衅滋事”的刑事指控。如今诺鑫名居的塔吊还在转,可这个普通家庭的日子,却像被卡在了十四年前的老房子里。

村民房屋被拆,过了14年未安置,村民索要1.4万过渡费被逮捕

据6月22日的媒体报道称,2011年库庄镇搞城中村改造时,冯珍家的老宅被划进了拆迁范围。协议写得明白:240平置换房、6.5万补偿款,交房前每月400块过渡费。当时她怀里10个月大的儿子,现在都长成半大小子了,可安置房还在图纸上“晒太阳”。更让人揪心的是,去年3月林印水因为追要1.4万过渡费,直接被警方带走,眼下正坐在被告席上。

拆迁那年,林印水的父亲替儿子签了协议,墨迹未干挖掘机就开了进来。冯珍拦在院子里喊破了嗓子,还是被人架出去。一家五口挤进村外田埂上搭的三间毛坯房,这一住就是十四年。下雨天出门得蹚过小腿深的泥水,墙皮霉得能揭下块来,俩孩子长大点,房间中间只能立块三合板挡着。最扎心的是,站在板房门口抬头望,隔条街就是诺鑫名居的工地,2012年主体就封顶了,可交房日期像橡皮筋,越扯越远。

村民房屋被拆,过了14年未安置,村民索要1.4万过渡费被逮捕

冯珍抽屉里锁着一摞纸,全是这些年要房的“证据”:2020年开发商手写承诺2022年10月交房,违约就每月补2000;2023年镇政府盖章把16号楼612室分给他们,拿到钥匙才发现水电都没通;同年12月镇长手写保证“半月内解决两套安置房”,结果还是石沉大海。最戏剧性的是2024年1月,镇里工作人员跟林印水签了份“保证书”,给了1万块钱让他别去现场闹,转头就以“寻衅滋事”把人告了。

“他们总说走法律程序告开发商,可协议是跟政府签的,房子也是政府规划的。”冯珍翻出协议复印件,甲方栏盖着库庄镇政府的红章。更让人想不通的是,检方起诉书中认定“政府不是过渡费支付主体”,可协议里明明白白写着“甲方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费”。这十四年间,过渡费发得断断续续,2016年后干脆停了,催得紧了就给点,不问就装糊涂。

村民房屋被拆,过了14年未安置,村民索要1.4万过渡费被逮捕

林印水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老实人,做电焊工时总帮人介绍活计,收到点介绍费都要请工友吃饭。可就是这么个“老好人”,因为隔三差五去镇政府问问房的事儿,突然就成了“犯罪嫌疑人”。检方指控他2023年底到2024年初分两次拿了1.4万过渡费,属于“强拿硬要”。庭审时辩护律师直摇头:“一个等了十四年安置房的老百姓,跟政府工作人员要钱,怎么就成了强势方?”

这事儿搁网上,网友们可炸开了锅。有位叫“中原老郑”的网友说得直接:“政府牵头的拆迁,协议是政府盖的章,现在房子交不了,反倒把要过渡费的老百姓抓起来,这叫啥事儿?”还有人翻出类似案例:“前几天看新闻,某地拆迁户堵路都没算寻衅滋事,咋这老实人要自己的钱就算犯罪了?”更有法律博主分析:“过渡费是协议里明确的,就算主体有争议,也该先解决安置问题,咋能先把人抓了?”

村民房屋被拆,过了14年未安置,村民索要1.4万过渡费被逮捕

最让人心酸的是冯珍说的一个细节:林印水后来知道那1.4万是工作人员私人垫付的,主动把钱退了回去。“咱不占别人便宜”,这句话从一个住了十四年板房的住户嘴里说出来,听着比啥都难受。

好在这案子最近有了点转机。库庄镇成立了专班,拉来建筑公司垫资1800万续建,党委书记在电台里说“最晚俩月交房”。冯珍也接到副镇长电话,说“看中哪套就办手续”。可站在诺鑫名居楼下,看着别人家窗户透出的灯光,她心里还是七上八下——十四年了,承诺听了太多,这回能当真吗?

这事最让人想不明白的,是为啥一个本该由政府主导的安置工程,最后会闹到老百姓“依法维权”却涉嫌犯罪。法律专家说了,拆迁协议本质是行政合同,政府作为征收主体,履行义务是天经地义。就算中间有开发商的事儿,政府也不能把责任全推出去。现在诺鑫名居复工了,机器声倒是挺响,但比塔吊更该转起来的,恐怕是某些部门对“权责”二字的理解。

村民房屋被拆,过了14年未安置,村民索要1.4万过渡费被逮捕

十四年,足够一个婴儿长成少年,也足够让几任官员换届。可对林印水一家来说,从老宅被拆那天起,时间就像停在了那个尘土飞扬的上午。现在房子总算有了盼头,但这场由1.4万过渡费引发的官司,到底该怎么收场?当政府承诺的安置房最终交付时,那个在板房里等白了头的男人,能不能清清白白地回家?这些问题,恐怕比“两个月内交房”的承诺更值得追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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